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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經營
第十九條 商品關聯方式
供應商通過阿里零售+平臺系統中的直營店鋪關聯商品,所有的商品發布須遵守《淘寶規則》或《天貓規則》關于發布商品或信息的規定。
第二十條 供銷關系
【供銷關系建立】
零售商和品牌商(供應商) 雙方經過溝通,在阿里零售+平臺上簽訂了相關的在線合作協議,合作協議生效后則雙方正式確立合作關系,建立供銷關系。
【供銷關系商品管理】
線上商品管理:
供應商授權后,系統將供貨商天貓店鋪內的商品同步到零售商的天貓或淘寶店鋪內,零售商可以對包括圖片、價格等商品信息進行修改并可以進行商品上下架。
當供應商在天貓店鋪內進行商品下架時,阿里零售+平臺會同步商品下架前的圖片、價格等商品信息。
零售商發布于阿里零售+平臺的所有信息、其同步自供應商并發布于零售商天貓店鋪、淘寶店鋪或零售商自有渠道的所有商品信息真實、準確,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本協議和阿里零售+平臺規則、天貓規則或淘寶規則,由此造成的所有責任均由零售商自行承擔。 線下商品管理:
零售商負責線下的商品驗貨、收貨,在收貨前需要核對清楚貨品的數量及質量,是否與采購單一致,拍照留證據。
零售商需要及時完成入庫操作,確認入庫。
第二十一條 供銷關系終止
供應商與零售商通過自行協商終止供銷關系的,需要提前書面通知阿里零售+平臺,否則供應商與零售商應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若因此損害阿里或其他第三方權益的,供應商與零售商還應賠償權益損害方的全部損失。
供應商或零售商被阿里零售+平臺清退的,該供銷關系將自動終止。
在零售商和供應商的供銷關系無論因任何原因終止后,阿里零售+平臺均有權取消授權和產品關聯、下架產品、刪除圖片等;供應商與零售商均應配合完成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未完結的交易、以及零售商與消費者之間未完成的交易訂單及其售后服務。
第二十二條 交易 【支付方式】阿里零售+平臺支持支付寶擔保交易,按賬期分賬、實時分賬、預付款等結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