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七天無理由線上換貨規范》7月變更

Hi商學院,天貓官方為了更好的保障消費者的換貨權益,為消費者提供更貼心的服務,天貓擬新增《七天無理由線上換貨規范》。Hi商學院記者根據里面相關內容整理出本次規則變更點主要在換貨發貨時限和延遲發出出貨保障,具體請大家下面的訊息內容。
一、生效時間:
本規范于2017年6月22日公示通知,將于將于2017年8月1日正式生效。
二、主要變更項目:
【換貨發貨時限】、【延遲發出換貨保障】
三、具體變更內容如下:
————【換貨發貨時限】
一、商家確認同意換貨申請時,若所換商品非系預售狀態,商家需在“確認收到退貨”后的72小時內發出所換商品。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二、商家確認同意換貨申請時,若所換商品系預售狀態,分別依照下述情形處理,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 如預售商品設置為相對時間,如付款后5天內發貨,則商家需在“確認收到退貨”后的120小時內發出所換商品。
2) 如預售商品設置的是固定時間,如付款后在X年X月X日發貨的:
a) 設置的固定時間早于“確認收到退貨”時間的,商家需在“確認收到退貨”后的72小時內發出所換商品。
b) 設置的固定時間晚于“確認收到退貨”時間,且固定時間減去“確認收到退貨”時間小于等于72小時的,商家需在“確認收到退貨”后的72小時內發出所換商品。
c) 設置的固定時間晚于“確認收到退貨”時間,且固定時間減去“確認收到退貨”時間大于72小時的,商家需在該固定時間內發出所換商品。
三、淘寶官方組織的大型促銷活動、淘寶特殊市場組織的活動等對參加活動商家的換貨發貨時間有特殊規定的,換貨發貨時間遵從相關活動規定。
四、商家換貨發貨時間,以快遞公司系統內記錄的時間為準。
————【延遲發出換貨保障】
商家違反“換貨發貨時限”,延遲發出換貨的,商家需以發放天貓積分的方式向買家進行賠付。發放天貓積分數量(個) =所換商品實際成交金額(元) *5(個/元) ,最低不少于500積分,最高不超過1萬個天貓積分。
存在以下情形的,天貓不強制支持賠付,由買賣雙方自行協商確定:
經新聞媒體曝光、國家行政管理部門通報或經淘寶排查發現,商品本身或信息涉嫌違法違規的,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天貓要求商家立即停止發出換貨商品的。
延遲發出換貨保障實施細則點此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