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提嚴懲電信網絡詐騙
根據最新消息。2017年3月12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聽取了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關于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報告。報告中用專門篇幅介紹嚴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情況。法學專家對此高度認同并呼吁:假貨生產同樣日益公開化產業化,應借鑒嚴格執法加重刑罰的方式進行治理。
2017年3月12日, 全國人大會議聽取和審議全國兩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其中曹建明在報告中指出:與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共同發布通告、出臺司法解釋,重拳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與公安部聯合掛牌督辦“徐玉玉案”等62起重大案件,加強國際執法司法合作。批準逮捕電信網絡詐騙犯罪19345人。北京、浙江、廣東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偵查,及時批捕起訴張智維等116人、羅兆隆等108人、崔培明等129人特大跨國電信網絡詐騙案。
針對此法學界普遍表示,曹建明的報告體現了司法系統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重視和有效治理,切實保護了民生。專家同時呼吁:假貨生產銷售同樣日益泛濫,在某些地方甚至公開化產業化,嚴重損害民生、危害市場,并影響中國創新型社會的建設。在假貨治理上,應借鑒在打擊電信網絡詐騙上的嚴格執法和加重刑罰方式。
原國務院參事、中國質量協會常務理事郎志正接受媒體采訪時提到,對打擊假貨,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并不像美國和歐洲等國家的懲罰力度那么嚴格,“我認為現階段國家對制售假者的處罰還過輕,沒有罰到讓制售假者不足以再敢制假售假,這是假貨泛濫的最主要原因。”
這與郎志正觀點相同的還有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與權益部分析師姚建芳。她認為,要治理制假售假,從國家層面,立法是第一步,執法嚴不嚴也很重要,立法后如果不嚴格執行打假就會落入空談的陷阱。所以,除了對線上的抽查外,對線下的抽查也很重要。
中國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董祝禮同樣表示:“假冒偽劣喊了很多年一直都在打,但為什么屢打不絕?首先要進一步完善法治,嚴格立法與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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