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商城被指違規出售食品
“明明就是個信息技術公司的營業執照,怎么還能賣食品呢?”趙先生前幾天意外發現,首頁大賣“食品、保健品”的京東商城網站,注冊時經營范圍內并沒有食品一項。
據趙先生介紹,他于幾天前在京東商城購買了價值五百多元的食品,并要求京東商城開了張機打發票。
收到發票后,他發現上面公章為“北京京東世紀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信息技術公司也能開食品發票?趙先生感覺發票很怪異。
北京市工商局官方網站上的“企業信用”一欄內輸入該發票上單位名稱和京東商城網上公開的備案單位名稱,查詢到兩家公司確實存在,且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這兩家公司在網上公開的經營信息,經營范圍都沒有食品這一項,而其網站上,卻大賣美食。
京東商城客戶服務人員表示,世紀信息技術公司是租用叁佰陸拾度的空間銷售,二者有合作協議。
該客服人員介紹,兩個單位的食品流通許可證都已經辦理下來,但一直沒有到工商機關辦理增項和營業執照變更。因此才出現了發票公章單位與實際備案單位不符,電子類網上商城賣食品的現狀。
●工商說法
將就是否違規進行調查
北京市工商局朝陽分局對此表示,如果是已經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但是沒有變更營業執照,屬于超范圍經營,將限期責令其整改,如果超期限仍未改正可處罰。
如果沒有食品流通許可證出售食品,可按《食品安全法》第84條規定,沒收非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等。違法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處以2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