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貓店鋪自營銷活動規則(新增)
為了使商家在進行店鋪自營銷活動時,能更加全面得防控各類風險,天貓將商家常見的在自營銷活動過程中易發的各類情形進行了匯總,形成《天貓店鋪自營銷活動規則》,并且附有天貓店鋪自營銷活動違規處理方式一覽表供大家參考。
本次規則公示于2017年6月23日進行公示,將于2017年6月30日正式生效。
詳細規則內容如下: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為了規范商家在店鋪內的自營銷活動,維護營銷平臺的正常秩序,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范,以及《淘寶規則》、《天貓規則》等相關協議和規則,制訂本規則。
第二條【適用范圍】天貓所有商家的店鋪自營銷活動。
第三條【定義】店鋪自營銷活動,是指商家自主發起并組織實施的,不通過平臺活動報名或招商等方式進行的店內營銷活動。
第四條【效力級別】本規則是對《淘寶規則》、《天貓規則》的有效補充。本規則有特殊規定的,按照本規則執行,未有規定的,依據《淘寶規則》或《天貓規則》執行。
第二章 發布要求及違規處理
第五條 【發布要求】商家在設置或描述店鋪自營銷活動時,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遵守平臺相關規則,切實履行對外作出的活動承諾。
不得出現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 以要求提升店鋪信用(如:好評) 為條件進行涉及物質或金錢承諾的營銷內容,如全五星返現、好評返現、好評返紅包、好評返優惠券等引導好評的類似內容;
(二) 免單、返現(如全額返現、半價返現) 等類似營銷內容,使用官方工具開展的情形除外;
(三) 商品的營銷標簽處存在容易誤導消費者認為平臺背書的營銷宣傳用語,如已品質驗證、已檢驗是牛皮、天貓官方驗證等;
(四) 未經平臺同意,使用官方名稱或標識的,如雙11狂歡、雙12盛典、聚劃算等;
(五) 使用無法保障描述真實性的營銷宣傳用語且實際未履行的,如僅剩2分鐘、僅此一天等;
(六)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描述的,如最優惠、行業第一、等;
(七) 出現法律法規中禁止使用的營銷用語,如特供、專供等;
(八) 違反《淘寶價格發布規范》的行為;
(九) 其他有違公序良俗或違反《淘寶服務協議》、《天貓服務協議》的商品或信息。
第六條 【違規處理】商家違反本規則相關規定,天貓將依照《淘寶規則》、《天貓規則》及其他相關規則對其進行處理。
具體處理方式詳見本規則附表:《天貓店鋪自營銷活動違規處理方式一覽表》。
第三章 附則
第八條 本規則于2017年6月30日首次生效。
第九條 發生在本規則生效之日前的行為,適用當時的規則進行處理;發生在本規則生效之日后的,適用本規則。
天貓店鋪自營銷活動違規處理方式一覽表
規則解讀:
商品的營銷標簽詞具體在商品頁面的什么位置?
商品的營銷標簽詞位置具體參看下圖紅框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