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息網上裸奔之苦:網購給差評遭賣家報復
“趕集網、百姓網、58同城等分類信息網站成為了網友置換二手物品的重要平臺,然而,這些“神奇的網站”為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也讓個人信息毫無保護地在網上“裸奔”。近日有網友爆料稱,自己的手機竟然無緣無故被掛在網上賤價甩賣,還留下了真實的個人電話,電話騷擾令其不厭其煩。
憤怒:手機竟被掛網甩賣
網友“羊城”告訴記者,今年四、五月間,一家房屋中介不斷打電話騷擾他,他不堪其擾,于是親自上門找到該中介詢問對方如何弄到他的手機號碼,中介表示“是網上查到的”,“對方不但有我的電話號碼,甚至知道我的戶口所在地住址,具體到什么路、什么街、多少幢、幾號房”。
在“羊城”的要求下,該中介同意從電腦中刪除他的個人資料。但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不久又有一個電話突然打來問:“你是否有諾基亞X7出售?”“羊城”掛掉這個奇怪的求購電話后,每隔五至十分鐘又有類似的電話或者是短信來騷擾。于是,“羊城”便詢問其中一個買家:“你是從哪得到我要賣手機的信息?”對方的回答頗讓人意外:“在趕集網。”
于是“羊城”馬上打開趕集網,在上面果然檢索到了這條“整蠱”信息:“諾基亞X7,無錢交租,噴血出售。求秒殺!900元。”后面還留著“羊城”的個人電話號碼。
“先是自己的詳細個人資料被人放上網,接著又是自己的手機被人放到網上賤賣。不知道惡搞的人何時才能收手?”“羊城”向記者傾訴了心中的無奈。
無奈:給店主差評竟被纏上
已經有3年網購經驗的小林,最近就遇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按照一般的網購流程,收到貨物后都會給店主一個評價,可是最近當我給某家網絡書店一個差評時,卻被書店的客服纏上了。”小林告訴記者,客服不斷打電話給他,先是禮貌地問他“為什么給我們差評啊?”小林表示,“因為覺得是盜版書,所以我還是堅持了‘差評’的評價。”不過,“鍥而不舍”的客服仍堅持每天打電話來,要求其把“差評”取消。在輪番的電話攻勢之下,小林只好上網給了這家網店一個好評。
無獨有偶,因為與一家網店的店主發生口舌之爭,消費者小曾竟然收到了一份“恐怖包裹”。“起初是因為網購的書桌玻璃有些裂紋,所以我要求退貨,可店主不但不愿意退,還罵人了,于是我給了這家店一個差評。幾天之后,我突然收到了一個不明來歷的包裹,里面是一個面目猙獰的充氣娃娃。”
“只要你在網店買過東西,就意味著自己的所有信息開始‘裸奔’了:單位地址、家庭地址、電話號碼,甚至什么時候有空收快遞這樣的信息都會被網店視如寶貴資料,所以最好不要得罪他們。”小曾表示,經過這件事情后,他決定準備兩個手機,一個是工作用,一個網購用。
救贖:“裸奔”信息可以刪除
記者在調查個人信息網絡“裸奔”現象的過程中發現,對于類似自己的物品被人“整蠱”放上網虛假甩賣的情況,各大分類信息網并非沒有預料到,都建立了“個人信息刪除機制”。
記者在趕集網首頁看到,在“免費發布信息”按鈕的旁邊,就有“修改刪除信息”按鈕,點擊進去后,便會出現以下提示:“您可通過電話號碼、QQ、用戶名、郵箱,查找發布過的帖子并修改刪除。”
記者試用發現,無論是自己發布的真實信息,還是被人冒充放上網的個人信息,只要信息里出現了自己的手機號碼,都可以對信息進行刪除。具體的操作方法是:先輸入自己的手機號碼,然后趕集網會把驗證碼發送到手機上,進而輸入驗證碼對個人信息進行刪除。
在百姓網、58同城等網站,記者都發現有類似的個人信息刪除機制。
遭掛網整蠱可報警
對于個人信息“裸奔”的現象,廣東嶺南律師事務所唐明律師指出,“對于個人信息的保護,國家已經動用刑法修正案進行規定,不過,如果生活中自己的個人信息被人惡搞放上網,情節不嚴重的話,還不足以觸犯刑法。”
據了解,刑法修正案(七)第七條規定,“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唐明認為,“單靠網站本身的事后補救措施是不夠的,我們要積極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如果個人信息一而再再而三地受到侵害,應該打110報警,在《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框架內,公安機關有權限對這類騷擾行為進行制止,并處罰相關涉案人員”。
記者就“個人信息遭人惡搞放上網可否報警”的問題致電廣州110咨詢,工作人員明確表示,“可以打110報警,公安機關會對此進行備案,并根據實際情況作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