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委:21省已將談判藥品納入醫保
【Hi商學院網訊】12月14日消息,日前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布,截至11月29日,有21個省份將談判藥品納入各類醫保合規費用范圍。
Hi商學院網從衛計委公布的名單中了解到,包括云南、海南、廣西、遼寧、江西、貴州、黑龍江、江蘇、陜西、山西、安徽、北京、四川、新疆、甘肅、吉林、河南、浙江、福建、內蒙古、青海等在內的21個省份已經談判藥品納入各類醫保合規費用。
據悉,衛計委所提到的談判藥品主要包括慢性乙肝一線治療藥物替諾福韋酯,非小細胞肺癌靶向治療藥物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在今年5月份,上述三種藥物出現在國家對外公布的首批藥品價格談判結果中。公開報道稱,與之前公立醫院的采購價格比較,3種談判藥品價格降幅均在50% 以上,與周邊國家(地區)趨同。
新疆、浙江、福建、內蒙古、青海將談判藥品列入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范圍,而其他省份主要將其列入新農合醫療保險或大病保險。
不過,據Hi商學院網了解,針對談判藥品的醫保報銷,不同地區還有不同的實施細則。以海南為例,目前談判藥品的醫保暫限定在部分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的定點科室使用。而且醫療機構必須實行網上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