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中小企業B2B電子商務模式應用
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企業間(Business to Business,簡稱B2B)電子商務由于其能為企業創造新的競爭優勢,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很大的市場潛力,逐漸成為當前電子商務的主流模式。目前我國B2B行業的發展速度十分迅猛,且以中小企業為主要使用群體。據艾瑞咨詢發布的《2009-2010年中國中小企業B2B電子商務行業發展報告》稱,2009年中國B2B電子商務交易規模為1.86萬億元,同比增長18.5%;2009年中國中小企業B2B電子商務交易規模占整體交易規模(線上和線下交易規模)的比例為9.1%,穩中有升。艾瑞研究還發現:根據國家工商總局數據,截止到2009年,具有電子商務應用能力的中小企業數量已達到3995.6萬家,較2008年增長3.8%。其中使用第三方B2B電子商務服務的中小企業數量為1702萬家,占中小企業的比例為42.6%。艾瑞咨詢預測,未來幾年中國B2B電子商務將呈現快速增長的趨勢,步入新的發展階段。中國中小企業B2B電子商務仍有很大的增長潛力。
可以說,大部分中小企業都是希望通過電子商務來獲得業務突破的,但中小企業應用B2B電子商務,仍存在不少問題。其中,探索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B2B電子商務模式,充分發揮中小企業自身優勢,已成為所有中小企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1.中小企業與B2B電子商務模式概述
中小企業是指企業規模和效益小,企業在職工人數少,銷售額和資產總額低,不足以具備核心競爭能力與大企業相抗爭的企業。據中國商務部部長助理仇鴻在今年7月1日舉行的第三屆APEC中小企業對話世界500強財富論壇上指出,目前中國工商注冊企業總數為1030萬戶,其中中小企業達到1023.1萬戶,比重超過了99%,而且還有3130萬個個體商戶沒有計算在其中。中小企業創造的價值相當于國內生產總值的60%,納稅額占稅收總額的50%,并提供了近80%的城鎮就業崗位。可見中小企業已是中國創造社會財富的主體,安排勞動就業的主力,并已經成為推動經濟社會和諧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隨著我國社會生產力水平的提高,中小企業還將對活躍市場、解決就業、推動創新、經濟結構調整、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快發揮重要作用。
B2B電子商務,作為網絡時代的產物,是指企業與企業之間通過專用網絡或Internet,進行數據信息的交換、傳輸,開展貿易活動的電子商務。中小企業開展B2B電子商務的模式大概有以下幾種:
1.1搭建自己的電子商務網站
中小企業完全自己出資搭建自身的電子商務網站,要設計好網頁內容,保持一定的更新速度;合理設置網站服務器,保證一定的出口帶寬;注意確保一定的傳輸速度;以及爭取盡可能多的鏈接和將自己的網站與專業電子商務平臺鏈接,做好網站推廣工作。
中小企業通過建立自己的網站,可以展示企業實力與產品,并期望通過網站的推廣獲得訂單,節省廣告、促銷等費用。
1.2應用第三方交易平臺
應用第三方交易平臺,就是依賴第三方提供的公共平臺開展電子商務。目前企業采用的B2B可以分為以下兩種模式:一是面向制造業或面向商業的垂直B2B。垂直B2B有上游和下游兩個方向,即生產商或商業零售商與上游的供應商之間形成的供貨關系,生產商與下游的經銷商形成的銷貨關系。二是面向中間交易市場的B2B。這種交易模式是水平B2B,它是將各個行業中相近的交易過程集中到一個場所,為企業的采購方和供應方提供了一個交易的機會。
廣大中小企業可以與國內主要的第三方交易平臺合作,通過加盟成為會員來獲取信息并進行交易。還可直接利用第三方B2B平臺建立本公司的主頁,則供應商和客戶都可以通過這些主頁了解到本公司并與本公司聯系,增加了貿易的機會。
1.3加入以大企業為核心的電子商務體系
大企業擁有上千家原材料、零配件供應商和產品經銷商,彼此之間以該大企業為核心構成了龐大的供應鏈體系。大企業是供應鏈體系的核心,其新網絡平臺對上下游供應商和經銷商等中小企業有巨大的吸引力。中小企業為了成為電子商務供應鏈體系中的穩定一員,必須按照大企業的商務規劃建立電子商務系統,中小企業可以通過貿易洽淡會、網絡招商會等各種方式,建立與大型企業的貿易往來,將有利于推動其B2B電子商務的應用與發展。
2.中小企業B2B電子商務模式應用分析
B2B電子商務無疑給廣大中小企業帶來了難得的發展機遇,中小企業也希望通過B2B電子商務來降低交易成本,拓展發展空間,提高經濟效益。但電子商務不是萬能的,只有適合企業自身的才是好的。廣大中小企業要根據自身特點適用B2B電子商務模式。
第一,搭建自己的電子商務網站,對多數中小企業來說,既不經濟也不現實。
對于大多數中小企業(尤其是小型企業)來說,獨自建立電子商務網站,從投入和獲得的經濟效益相比,既不經濟也不現實。因為一個中小企業自建電子商務網站,一方面資金投入存在問題,網站建設質量較差,也無法提供龐大的廣告支持;另一方面企業知名度較差,所以即使建好了自己的網站,也無法使自己的網站達到很高的訪問量。而且網站交易處理系統在兼容性和安全性上往往也沒有足夠的保障,從而易造成電子交易的不穩定性。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是不可能達到開展電子商務的目的的。
第二,中小企業加入以大企業為核心的電子商務體系模式存在諸多風險。
有些中小企業加入了以大企業為核心的電子商務體系后,可能會擔心通過電子商務平臺的應用對自身利潤產生影響,成為大企業“壓榨”自己的工具。在應用初期由于對大企業電子商務操作流程不熟悉,對操作過程中的公平性及信息安全也會產生擔心。有些企業集團級電子商務平臺會向供應商收取會員費,使中小企業負擔額外的費用。這種方式由于固定了買家,只能與該集團或企業進行電子商務的交易,束縛了供應商的橫向發展。中小企業有時被各個采購方要求加入多個電子商務平臺,由于我國企業多傾向于搭建自己的平臺并進行運營,同類型網站重復建設嚴重,中小企業負擔加劇。
第三,第三方交易平臺模式最適合中小企業。
第三方交易平臺模式中,由第三方建設的電子商務平臺是為多個買方和多個賣方提供信息和交易等服務的電子場所。這一第三方平臺,立場中立易得到參與者的信任、集成買方需求信息和賣方供應信息、撮合買賣雙方、支持交易以便利市場操作;買賣雙方企業與第三方平臺集成,則能夠很好地利用第三方平臺的規模效益。第三方平臺模式與自建網站模式相比,可以大大降低開發和維護的費用,成本較低,且在納入管理、知名度及交易處理系統的安全性方面較為專業可信,因此第三方平臺模式一般適合這些急于拓展市場而又缺乏資金實力和技術力量的中小型企業。
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是以客戶為中心的開放式中立商務平臺,是一種有盈利潛力的電子商務模式,其以創新的方式提供傳統的功能,用增值功能的形式服務于買賣雙方企業。第三方交易平臺模式對買方和賣方都有好處,表現在:一是使交易方不需要直接連接對方網絡或昂貴的增值網絡,只需要訪問第三方界面,而不是多個被交易方界面,節省了大量的費用;二是大量賣方通過第三方平臺發布信息,可以吸引更多的買方訪問平臺,從而增加賣方的商業機會;三是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可以使買方搜尋需要的產品和服務,買方不限于和特定的賣方交易,這使賣方不只在價格上,還要在質量、交貨時間、定制化等方面競爭;四是中小企業與單獨的買方或賣方一般沒有大的交易量,因此,相比買方系統或賣方系統,第三方交易平臺模式對于中小企業更實用。
中小企業利用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實現企業間電子商務的應用時,必須考慮企業的自身力量和情況。如果是生產辦公用品、勞保產品等面對多個行業的中小企業,通過主動加入綜合性電子商務平臺可以進行企業知名度宣傳、新產品推廣等業務活動。如果中小企業的目標客戶群體主要集中在某個行業,應選擇加入有影響力的行業類電子商務網站。當然,中小企業可以選擇幾個第三方電子商務網站提供服務,但不宜過多,如果選擇過多可能影響企業收集到商業機會信息的質量,有的網站提供中介服務信息缺乏有效控制,導致虛假商業信息過多,反而給企業帶來負面的影響。
結論
總之,中小企業在B2B電子商務活動中需要在建設企業網站,應用綜合類和行業類電子商務平臺,參加大企業電子商務平臺之間進行投入產出分析,獲得最佳商業價值。企業間的電子商務(B2B)是電子商務三種模式中最值得關注和探討的,對B2B模式的研究,有利于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能為企業帶來更高的生產率、更低的經營成本、更優質的服務和更多的商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