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簽約mcn要注意什么?
互聯網在發展的同時會衍生出很多的行業,MCN等網紅經濟模式作為新興的業態,但完網紅與mnc機構之間有時候有很多的“坑”,就像是林晨同學那樣,大家應該就知道網紅簽約mcn有多少坑了吧。那么網紅簽約mcn要注意什么?
網紅簽約mcn要注意什么
1.簽訂一份法律關系明確的合同
如果簽訂勞動合同,則二者之間構成管理、從屬關系,協議中應體現MCN機構對主播的人身約束性及管理性,而主播則可相應享有社保、住房公積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但目前MCN機構與主播之間被認定為勞動關系的案例較少,但不代表著不存在這種關系,在實踐中反而是大量存在的。主播執行了MCN的意志獲得了與勞動付出相匹配的收益。但是也存在著一些弊端, 比如主播執行了公司的意志,那么因無知無畏而引起的違法違規的法律責任,或者直接或間接“帶貨”而引起的侵權、違約等法律責任都是由機構來承擔的。
如果簽訂勞務合同,則MCN機構與主播之間并無人身隸屬關系,協議中應體現為主播依據MCN機構的要求為其提供具體的勞務并獲取勞務報酬,MCN機構除需承擔代扣代繳的法定義務外,可自由與主播約定彼此的權利義務內容。
如果簽訂商務合作合同,MCN機構應避免在協議中出現主播需遵守MCN機構公司規章制度等不合理的人身依附關系約定,而是應當給予主播一定程度的自由管理空間;同時應注意避免使用 “底薪”、“全勤獎”、“工資”等用語,以免被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認定二者之間具備管理性、從屬性的法律關系。除此以外,MCN機構亦應避免表述為單一地為主播代理某些事項,避免使用“委托”等用詞,以便被法院認定為二者之間構成委托合同關系,從而導致主播享有法定的任意解除權。
2.明確約定法律責任
MCN可以通過合同或公司規章制度建立對主播直播的管理,避免直播不當內容導致知識產權等侵權糾紛,甚至因違法、不良信息損害MCN品牌形象及違反監管規定。
當主播出現違約行為時,往往會選擇先向MCN機構提出解約。因而,制定細致而明確的合同解除條款顯得十分必要。MCN機構可考慮設置允許主播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如MCN機構逾期向主播支付服務費,經主播書面催告后仍未支付的情形),從而保障主播擁有一定程度的合同解除權。關于主播違約行為的認定,建議區分一般違反義務情形下和嚴重違反義務情形下所對應的不同法律責任。對于一般違反義務,建議以次數的形式將行為加入違約責任中,并明確單次行為、多次行為和累計行為對應的后果。
同時,MCN機構應設置合理的違約金條款。雖然直接在協議中約定較高的違約金數額,能夠在事前起到威懾作用,但一旦涉訴,并不能全部得到法院支持。因此,MCN機構可考慮同時約定違約金額及損失賠償計算方法,并明確以較高者為準;或約定賠償MCN機構全部直接損失及可預期利益,將違約金控制在雙方都可預見的范圍內。
3定知識產權歸屬。
直播或合作過程中,所產生的作品的知識產權,是MCN需盡量取得的財產權利。確定知識產權歸屬的首要依據當然還是合同。
4.明確賬號歸屬問題
實踐中爭議多發生在由MCN機構孵化并成名的網紅解約之時。此種情況下,雙方合同有可能會約定賬號歸屬于公司,此時如果賬號又是以網紅個人身份注冊。這就造成了一種錯位。再加上注冊賬戶時,平臺的協議通常又會聲明賬號所有權歸平臺所有,注冊人只有使用權。
MCN在設計合同時可以考慮以下三點:
(1)通過合同明確約定賬號歸屬或雙方使用、支配的權限,并始終實際控制賬號;(2)避免以網紅主播以個人名義申請賬號
(3)訴訟中,向法官詳盡闡述MCN的運營模式、MCN對該賬號的投入及影響。
5.設立完善的材料保存機制
當MCN機構向法院主張違約金數額時,常常會因為無法提供其為推廣、培訓主播所付出成本的依據,或因主播違約行為所造成的實際損失及預期利益的依據,而無法獲得法院支持;而主播在向法院主張MCN機構存在未能實現商業賦能等違約行為時,亦存在因無法提供相關證據而不被法院予以認可的情況。因此,建立完善的材料保存機制,對固定證據以爭取法院支持訴請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MCN機構在運營過程中,應當注重收集、整理主播的收益分配材料、推廣成本證明材料、主播與第三方的簽約材料,及相關第三方的審計、鑒定材料等,以便在訴諸法院維權時,在違約金數額方面獲得更大的支持。
6.分成問題
主要包括費用如何支付、如何分成、以什么平臺結算、結算標準等。
7.權利義務
這部分非常重要,因為博主的違約責任就與權利義務這部分緊密相關。這部分的內容主要是規定雙方應該履行的義務,比如機構的運營扶持義務,最好能夠量化寫進合約,不然內容太虛就會難以舉證。
8.違約責任
這部分主要對應博主應該履行的義務沒完成,相應要承擔的違約責任。博主應該關注什么情況屬于違約、違約賠償金額為多少,建議違約金金額不要超過獲得的收益。
總結:一般簽訂合同的話可以分為商務合同,也可以分為勞務合同,這兩者之前是有很大差異的,另外要明確自己的收益,明確賬號權益,知識產權,違約資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