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電商平臺模式有哪些?
實現線下線上流量、渠道的結合已經是再平常不過的事情了,傳統零售業企業面對電商平臺如今已經真真切切地融入各家各戶,哪里還能夠坐以待斃下去,如何將線下實體店鋪的流量、用戶、轉化同步到線上平臺,以及利用線上平臺加大曝光線下實體店的品牌形象、口碑,最終目的還是為了實現線上和線下的商品、用戶、流量、資源合并。那么該如何開啟自己的電商平臺模式呢?
一、企業進行電商平臺模式開發之前需要考慮哪些產品內容?
1、實物的產品
出售實物商品是大多數人想到網上商店時要做的事情,構成了大多數電子商務企業的產品。雖然實物產品是最暢銷的產品類型,但它也帶來了挑戰,包括庫存、運輸、破損和保險等。
2、數字商品
數字商品也是一種流行的銷售產品,它的優點是不需要庫存存儲或實物交割,就像實物產品一樣。數字商品可以是音樂、電子書、視頻、圖像或軟件。銷售數字產品的最大缺點是盜版。然而,因為一個數字產品可以被復制數千次,他們的利潤被認為是最好的,并且沒有與航運和庫存管理相關的問題。
3、服務
稍微不常見的在線銷售產品類型是服務。在線服務的范圍可以從咨詢、網頁設計和開發、內容編寫/編輯以及一系列其他服務選項。通過在線商店銷售服務可以是建立信譽和獲得曝光的一個很好的方式,但通常是由于可擴展性的限制,因為服務通常是由一個人進行的,因此受限于該人的時間。
二、電商平臺模式有哪些?
B2B——Business To Business 公司對公司性質的銷售方式,比如阿里巴巴、敦煌網、中國化工網、平臺等等。 B2C——Business To Customes 公司對個人的銷售方式,比如天貓、京東商城、當當網等。
B2C——公司對個人的銷售方式,比如天貓、京東商城、當當網等。
B2B——Business To Business
O2O——在線支付購買線下商品或服務,再到線下享受服務,讓互聯網成為線下交易的前臺,一種預購服務的電子商務模式,比如餓了么、滴滴出行、美團、大眾點評、百度糯米等等。
公司對公司性質的銷售方式,比如阿里巴巴、敦煌網、中國化工網、平臺等等。
C2C——個人對個人的銷售方式,比如淘寶網、易趣網等。
B2C——Business To Customes
B2B——公司對公司性質的銷售方式,比如阿里巴巴、敦煌網、中國化工網、平臺等等。
公司對個人的銷售方式,比如天貓、京東商城、當當網等。
B2B2C——服務供應商對電子商務企業對消費者,一種商務類型的網絡購物商城商業模式,比如亞馬遜等。
B2F ——Business To Family
C2B2B——由消費者提出需求后,由電子商務企業整合信息,向生產商定制高標準商品和服務。
商業機構對家庭消費的營銷商務,比如聯合一百等。
P2C——產品從生產企業直接送到消費者手中,中間沒有任何的交易環節。比如58同城、趕集網
B2G——Business To Government
B2M——面向市場營銷的電子商務企業,即網絡營銷托管服務商。以企業客戶需求為核心建立營銷型電子商務平臺,并通過線上線下多種渠道進行推廣和導購管理。
政府電子通關、電子報稅、招投標采購。
B2F——商業機構對家庭消費的營銷商務,比如聯合一百等。
B2M ——Business To Marketing
B2S——分享體驗式商務,即有共同興趣愛好的一群人通過平臺,選擇自己喜歡的商品并網上支付費用,提供商品者再從付費者里挑選一個幸運者擁有并體驗這款商品。
面向市場營銷的電子商務企業,即網絡營銷托管服務商。以企業客戶需求為核心建立營銷型電子商務平臺,并通過線上線下多種渠道進行推廣和導購管理。
BAB——企業聯盟企業,即企業之間依靠電子技術手段,達到資源以電子數據化交換整合的目的,把產品帶入流通領域的一種電子商業模式。
B2S——Business To Share
B2G——政府電子通關、電子報稅、招投標采購。
分享體驗式商務,即有共同興趣愛好的一群人通過平臺,選擇自己喜歡的商品并網上支付費用,提供商品者再從付費者里挑選一個幸運者擁有并體驗這款商品。
每個商家都必須與客戶保持聯系來適應和發展他們的業務。在線購物永遠不會完全取代實體店,但在五年或十年,毫無疑問電商平臺的格局將是與今天非常不同。將會是怎樣的發展呢?值得我們好好的期待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