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拍賣家如何進行積分管理?
根據《拍拍平臺賣家積分管理規則》的約定:違規行為根據嚴重程度分為嚴重違規行為及一般違規行為,兩者分別扣分、分別累計、分別處理。嚴重違規行為及一般違規行為類型具體詳見《拍拍平臺賣家積分管理規則》。
嚴重違規行為,是指涉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實質違反服務協議及平臺規則約定,嚴重侵犯其他賣家及買家合法權益,嚴重破壞拍拍平臺經營秩序的違規行為。
一般違規行為,是指除嚴重違規行為外的違規行為。
規則問答:
Q:為什么要規定一般違規扣分每達到25分即被處以相應處理?
A:拍拍采用扣分制對賣家的違規行為進行管理。經過對拍拍運營數據以及賣家違規行為周期特征的分析,最終確定扣分分值為每增加25分,就進行一次節點處理。
Q:為什么一般違規行為處理沒有關閉賬戶?
A:平臺處理的主要手段是引導賣家,使賣家能自覺地遵守規則甚至主動地維護拍拍的運營秩序,所以在違規影響相對較輕的一般違規行為處理措施中,不包含關閉賬戶的處理。
Q:如果一個買家一般違規達到25分節點被違規處理后,在違規處理執行期間,又因新的一般違規行為被扣分達到25分,此時針對該賣家如何進行違規處理?
A: 賣家因一般違規達到25分扣分節點,被違規處理的執行期間,再次因其違規行為扣至25分的一般違規扣分節點,則對于其違規處理的執行期間將自其再次達到25分扣分節點之日起重新計算,重新計算并無次數限制;如根據平臺規則涉及需要賣家支付違約金的情況(包括扣除賣家保證金以作為違約金),則違約金金額將以賣家每次達到25分扣分節點的次數累計計算。
比如某賣家2014年1月1日11時因一般違規“描述不符”被扣25分,那么從2014年1月1日11時起該賣家將被限制參加營銷活動7天、限制發布新品7天,限制開新店7天并需支付0.6萬元違約金。但是在2014年1月4日8時該賣家又因一般違規“不當注冊”被扣25分那么該賣家應該從2014年1月4日8時起同時被執行限制參加營銷活動7天、限制發布新品7天、限制開新店7天并需支付0.6萬違約金,即處理需要到2014年1月11日8時才能結束,該賣家支付的違約金額共計1.2萬元。
Q:如果一個賣家同時達到一般違規扣分節點和嚴重違規扣分節點,會執行什么處理?
A:一般違規和嚴重違規的節點處理是同時執行的。
比如某賣家在2014年1月15日因嚴重違規“泄露他人信息”被扣了25分,又因一般違規“描述不符”被扣了25分,分別達到了嚴重違規行為25分的處理節點和一般違規行為25分的處理節點。那么該賣家店鋪從2014年1月15日起被執行限制參加營銷活動7天、限制發布商品、限制開新店、限制社區功能以及公示警告7天以及下架所有商品并屏蔽店鋪7天并需支付1.6萬違約金的處理。
Q:賣家因單次嚴重違規扣分較大,導致累計扣分滿足多個嚴重違規節點處理條件的,會執行什么處理?
A:僅執行最高扣分節點的處理。
比如賣家在2014年1月5日因嚴重違規“擾亂平臺秩序”被扣了50分,那么從2014年1月5日起該賣家店鋪將被限制參加營銷活動14天、限制發布商品、限制開新店、限制社區功能及公示警示14天以及下架所有商品并屏蔽店鋪14天并需支付合計2萬違約金。
Q:累計積分怎樣可以清空?
A:(1)一般違規,達到或超過25分時便會引發節點處理,處理后此25分清零。若賣家在某次一般違規行為后連續365日均無一般違規行為,則一般違規累計積分清零。比如賣家甲2013年1月1日11時一般違規累計達到26分,則引發節點處理,25分清零,剩余1分一般違規,在此之后若一直到2014年1月1日該賣家未再發生任何一般違規行為的,則剩余的1分清零。(2)嚴重違規行為在經歷25分的節點處理時分數依舊不清零,只有當賣家自最后一次嚴重違規行為發生之日起連續365日無嚴重違規行為時,才會清零嚴重違規累計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