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包征稅新規 移動電商如何應對?
作者: 沈瑞 來源: 未知 發布時間:2015-08-13 16:01
據透露,中國稅收機構將出臺"電子紅包征稅新規",對個人接受企業發放的電子紅包進行征稅,意味著移動電商行業將迎來一場變革。
電子紅包征稅新規將出臺 B2C電子紅包征稅成定局
目前這一消息已經得到正式,B2C(企業對個人)電子紅包納稅時代已經進入倒計時中。據悉,B2C電子紅包收稅,可分為兩種情形:
其一,如果是有雇傭關系的企業發放紅包給個人,應該并入個人工資、薪金中,按個人所得稅一并征收,稅率適用于現行的稅收政策,即采用起征點3500元起的階梯式稅率;
其二,如果雙方沒有雇傭關系,則無論紅包金額多少,均按照偶然所得的20%稅率,一次性征收。兩種情形均由紅包發放方代扣代繳,個人無需重復納稅。
資料顯示,數據顯示,截止到2015年第一季度,中國第三方移動支付市場交易規模已經超過了2萬億元,暴增139.2%,手機支付用戶已達2.76億,并且這一數字還在不斷的增長。
今年4月份,江蘇一家公司參加某電視臺的綜藝節目時,現場發放了300萬元的微信紅包。隨后,該公司向所在地稅部門繳納了75萬元的個人所得稅。
影響更大的則是今年春節騰訊通過央視大派紅包。全國“兩會”期間,騰訊CEO馬化騰透露,通過央視發放的5億紅包納稅1億,相當于稅率20%。
事實上,今年以來,不僅是微信紅包、支付寶紅包,新浪微博、京東、快的、滴滴、友寶等眾多互聯網公司,均玩起了B2C電子紅包。
業內人士表示,B2C電子紅包其實是企業市場推廣、宣傳的一種手段,征稅已是很明確的事,只不過一直沒有公開執行。
紅包征稅對移動電商的影響 電商是否要征稅
面對電子紅包征稅現狀,網友紛紛猜測是否預示著政府逐步向電子商務開征稅項?
這是很有可能的,畢竟移動電商取得實體經濟領域相當大的市場份額,消費習慣從現金/刷卡轉變電子支付。間接的“推手”是移動電商平臺,消耗的內容仍然是實體經濟,這便等同另一個流通環節。由此有利于財政稅收,現有渠道減壓與邊際增值。果樹不能只長不收哦,因此移動電商征稅也是時間問題。
目前企業多采用微信商城進行廣告推廣,現在微信紅包也難逃納稅的結局,那么移動電商要如何面對呢?答案是做多樣化的營銷手段,如Hishop移動云商城內包含團購、限時搶購等國內20多種主流促銷方式,便于商家自定義活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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