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申請退款超時的規則與解讀
看了淘寶購物教程的大家都知道,如果買的寶貝不合適,跟賣家商量時,我們可能就會用到申請退款這個功能,一個功能都有個時間約束,超時了就需要在操作,淘寶規則對買家申請退款超時做了規定。
規則正文:
買家自付款之時起即可申請退款。自買家申請退款之時起兩天內賣家仍未點擊發貨的,淘寶通知支付寶退款給買家。
規則解讀:
一、為什么會有這個規定?
這個規定是基于提升消費者的購物體驗,如果買家購買意向改變應盡早申請退款,可以盡早通知賣家停止發貨,以免后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賣家在兩天之內應有充足的時間與買家進行協商。
二、買家申請退款了,賣家還能不能發貨,堅持發貨會不會有什么風險?
建議賣家先和買家進行溝通,如果買家同意撤銷退款繼續購買,則盡早給買家發貨。如果未和買家協商而強行發貨,可能會造成后續不必要的交易糾紛。并且,一旦貨物出現損失,買家不承擔任何責任,風險需要賣家自己承擔。
三、買家申請退款后,賣家在兩天內發貨了,退款是否會被自動關閉?
退款會被自動關閉,除非買家收到貨并進行確認收貨操作,但系統也不會自動在兩天后退款給買家。因此,遇到買家在賣家發貨前退款時,賣家應聯系買家,先和買家協商一致,再決定是否發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