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監管條例即將出臺

現如今做互聯網金融的企業越來越多了,現在互聯網金融也越來越受到國家的重視,就在最近消息國家將在近期發布互聯網金融相關監管條例,下面我們來看看具體報道。
央行條法司司長張濤昨日在“2015·上海新金融年會暨互聯網金融外灘峰會”上透露,由央行牽頭制定的《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有望于近期正式公布。
《指導意見》將為互聯網金融監管設定總體基調,劃出不能碰的紅線,明確各個業態的監管部門。由央行牽頭,則是基于發揮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
在《指導意見》的基礎上,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將分別出臺關于P2P、股權眾籌和互聯網保險的監管細則。針對支付行業的新挑戰,央行還將出臺網絡支付的管理辦法。
張濤還指出,要使政府、市場和社會各歸其位、各得其所。在進行監管時,應明確政府應該為、必須為的正面清單,市場主體不可為、不應該為的負面清單。同時,也要發揮好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
統分結合的監管模式
張濤表示,《指導意見》的總體原則是鼓勵創新、防范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根本出發點是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事實上,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和監管早已進入高層的視野。2013年4月,國務院部署了金融領域的首批19個重點研究課題,“互聯網金融發展與監管”是其中之一。課題組由央行牽頭,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工信部、公安部、法制辦參與,在北京、上海、杭州等地開展了調研。國務院副總理馬凱于2014年1月聽取了課題組的匯報。
央行條法司副司長劉向民也參與了調研。他在6月份于上海召開的研討會上表示,課題旨在對互聯網金融進行系統的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議。
知情人士透露,《指導意見》將針對互聯網支付、P2P、眾籌、互聯網理財和互聯網保險等具體業態的監管作出原則性的規定,劃定業務紅線和明確監管部門及要求。而之所以由國務院層面出臺意見,其政策意圖是將分散的互聯網金融業態統一起來,體現互聯網金融業態的整體性,避免監管缺位及監管重疊等問題。
銀監會國際部主任范文仲表示:“我個人認為,由誰來監管只是表象,關鍵是業務的風險特征和本質屬性,要本著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比如說,只要涉及期限錯配、許諾T+0、存在流動性轉換,就要有流動性規則,不管是銀行、P2P還是眾籌;只要許諾收益,有類似的誘導行為,就要有吸收損失的能力。”
即將發布的《指導意見》,是互聯網金融監管框架性的規范文件。在《指導意見》的基礎上,各部門出臺針對互聯網金融具體業態的實施細則。按照國務院的職能劃定,P2P、股權眾籌和互聯網保險的監管部門分別是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
張濤表示,針對由技術催生的互聯網金融新業態,如果現有的法律法規能繼續適用,那就沿用。如果由于創新業務發展太快,現有的法律法規有了不完善、不明晰和不適應的地方,有關部門應該抓緊做好法律法規的立、釋、改、廢。
互聯網金融監管條例即將發放也就意味著互聯網金融越來越受到重視,對于互聯網金融來說應該加緊監管,互聯網犯罪是現在犯罪的高發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