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胡子敬:電商應設立“網絡準入證”·提案
Hi商學院訊。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在緊鑼密鼓地進行著,各行各業人大代表都在積極針對行業提出自己的提案,這其中人大代表胡子敬就電商提出了自己的提案!
“電商也是商,只是利用互聯網這個工具在經營,應該接受和實體店一樣的監管。現有的商業管理政策、法規,實體商業管理隊伍完全可以對應電商市場監管的需要,應對符合條件的商戶頒發‘網絡準入證’。”3月7日,友阿集團、友阿股份(002277.SZ)董事長胡子敬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專訪時表示。
而作為此次全國人大代表的胡子敬,今年兩會期間,所遞交的提案便是“關于加強電商管理的建議”。而這無疑也是正在召開的兩會熱點話題之一。
————?開網店首先要有“網絡準入證”————
“商戶應憑借‘網絡準入證’進入電商交易平臺,對沒有證件的商戶實施屏蔽,對現有的賣假貨的電商進行一次清理。”胡子敬認為。
所謂的“網絡準入證”概念,胡子敬指出即是所有電商平臺以及在電商平臺上交易的廠家店鋪在進入網店進行銷售之前,必須先在當地工商、稅務、衛生等職能部門辦理與傳統商業同樣的工商、稅務、衛生登記。然后對符合經營的商戶由工商部門頒發“網絡準入證”,電商平臺及網絡管理部門必須核準相關資料及網絡準入證后,方可同意該商戶在網絡經營。
“全國的工商部門都發動起來做這項工作,不用一年的時間,問題就可以解決,大家都可以有序地在網絡上進行經營。”胡子敬在提案中稱,國家有關部門和各地區應立即啟動現有的商業管理體系,按照屬地原則對所有電商平臺上的經營商家進行注冊登記,并通過建立全國性的電子監管平臺,實行跨地區有效監管,形成電商和傳統商業在相同的市場背景、相同的管理體系、相同的稅收等政策下正常競爭,有序競爭,達到傳統商業和電商相互促進,和諧發展。
在引入“網絡準入證”概念之后,在胡子敬看來,除了加強對商戶的監管,還必須加強對電子商務平臺的監管力度,因為“沒有對交易平臺的有效監管,就談不上對電商市場的監管。”
胡子敬指出,對于進入平臺的電商,不僅政府相關部門要審核批準,平臺也同時要負起責任,對于未經政府部門批準的電商必須一律拒絕其進入平臺。否則,將受到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裁。只有加強了對電商經營戶和電商平臺的全面監管,才能真正起到監管作用,促進電商健康發展。
“如果實體店賣了假貨,首先要‘一賠十’,這是國家法律要求的。其次,國家要求商場先行負責任。先由商場賠付再由商場去追訴商家。此外,工商部門還會根據情節輕重對商場進行處罰。電子商務平臺也是一回事兒。”胡子敬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平臺享受利益就要擔負起責任。商品進入網絡銷售后,國家工商行政部門可以要求電商平臺實行商品質量問責,也就像實體店一樣。”
————?網店稅收流失百億,建立全國性電商監管系統————
現在網店大多設在店主家里,沒有在工商、稅務機關登記注冊,很多電商使用的身份證都是他人的。這樣既不便于管理,也導致每年近百億稅收流失。
對于此胡子敬在提案中還提到,建議建立全國性統一的電商監管的電子政務系統,并通過此系統對電商交易平臺實行有效監管,同時連接各地區相關部門將監管措施實現全面落地。
“電子商務的監管也需要在現行市場監管體系中創建一套跨地域的系統,這個系統需要包括在一個全國性的市場監管體系的大電子政務系統中,與傳統的投訴受理與調查處理由同一個機關實施不同,電子商務的投訴和調查處理有可能需要分離,被監管對象公司注冊、實際經營或者發貨所在地的監管機構作為確定管轄的主體,未來電商的信息系統需要增加一個公示的功能,即顯示所屬市場監督機構。”胡子敬表示。
在胡子敬看來,國家商務管理部門統一建立全國性電子商務網絡,統一管理和維護網絡系統,提高網絡交易安全性;要求網店在網上實名登記,所有電商只能在規定的官方網站注冊,電子商務交易只能在統一的交易平臺進行;要求網店必須辦理工商登記和稅務登記,線上線下雙渠道執法,便于網店管理和稅收征收。
對于電子商務的未來,胡子敬指出,“電子商務在國民經濟中所占比重不斷提高,是制度及規范建設駛入快車道的大背景。在一個快速發展的行業中,一味地以放松管制標準換取行業發展,最終會對這個行業有所損害。電子商務是中國少數幾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要想鞏固優勢,將市場做得更大,一個健康積極的行業環境是必須要有的,而規則和制度則是達成這一目標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