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帶貨新規具體內容都有哪些?李佳琦如何回應?
2020年因為疫情的突發,讓直播帶貨成為時下最流行的零售模式,于是直播帶貨也就出現了許多行業亂象,比如直播間存在機器刷量數據造假現象以及“買完不讓換”等問題。因為這些亂象,相關監管部門也在陸續豐富關于網絡直播帶貨的相關行為規范,下面小編為大家具體整理直播帶貨新規具體內容都有哪些?
直播帶貨新規具體內容
今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網絡直播營銷行為規范》規定,營銷主體不得利用刷單、炒信等流量造假方式篡改交易數據和用戶的評價信息。
11月6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指出要嚴格規范網絡直播營銷行為,依法查處網絡直播營銷違法行為。
在中消協點名后不久,11月23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布關于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要求網絡秀場直播平臺要建立直播間和主播的業務評分檔案,細化節目質量評分和違規評分等級,并將評分與推薦推廣掛鉤。
對于主播帶貨亂象,通知要求要做好主播尤其是頭部主播政策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培訓。對于多次出現問題的直播間和主播,應采取停止推薦、限制時長、排序沉底、限期整改等處理措施;對于問題性質嚴重、屢教不改的,關閉直播間,將相關主播納入黑名單并向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報告,不允許其更換“馬甲”或更換平臺后再度開播。
對于數據造假,通知要求要對頭部直播間、頭部主播及賬號、高流量或高成交的直播帶貨活動進行重點管理,加強合規性檢查。要探索建立科學分類分級的實時動態管理機制,設置獎懲退禁辦法,提高甄別和打擊數據造假的能力,為維護誠信市場環境發揮積極作用。
此外,通知還對各類電商主題活動提出了要求。以直播間、直播演出、直播綜藝及其他直播節目形式舉辦電商節、電商日、促銷日等主題電商活動,應按照網絡視聽節目直播服務管理的有關規定,提前14個工作日將活動嘉賓、主播、內容、設置等信息報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備案。
而存在問題的平臺,通知要求限期于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李佳琦回應直播新規
11月27日,李佳琦在接受中新社記者專訪時表示,他認為帶貨主播應該對消費者負責,對團隊嚴格規范。
綜上所述,自疫情爆發以來,直播帶貨就一直跑在加速前進的賽道上。無論是企業家,還是明星,電視直播,還是政府領導,都開始選擇通過直播來帶貨,有相關數據預測 2020年規模將達9610億元,同比2019將增長121.53%。
友數新零售系統,結合微信直播的功能插件,幫助商家實現對門店管理,門店營銷,門店收銀管理,會員營銷管理的無縫對接,將線上電商元素與直播行業結合,打造一個從包裝到轉化購買的流程運作。具體表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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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數據化管理:大數據信息化的管理,全流程數據抓取,數據實現直接價值轉化。
直播大熱,萬物皆可播,隨著消費市場的變化,消費方式也逐漸在改變,直播帶貨這一模式已經成為新零售模式下的新興消費方式,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商家都應該了解如何,通過直播來促進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