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原創保護新招,更多公眾號要加入“洗稿”

近日微信公眾平臺公布的一個“小調整”在自媒體圈中炸開了鍋,這個調整就是:微信公眾賬號無授權轉載,不能再顯示全文,讀者要看全文,必須跳轉到原公眾賬號的圖文頁面。

微信新規
微信宣稱此舉是為了更好地鼓勵原創內容分享,以及讀者與原創者之間的互動——互動是微信公眾賬號的一個優勢。有人說,微信從此形成了類似于微博的“轉發”機制,然而在“羅超頻道”看來,微信此舉跟微博的轉發形態沒什么可比性,一條微博可以無限轉發下去進而形成指數級傳播,微信公眾賬號不可能形成這樣的轉發鏈,真正的轉發是靠讀者分享到朋友圈和微信群。
之所以這樣調整,正如微信所言,是為了保護原創者的利益。
一、原創者的利好:好內容將會獲得更多流量
第一、原創內容會獲得更多閱讀、粉絲和互動。因為讀者都被強制導入到原公眾賬號了。還有,新規之后,如果有人找原創者申請授權,原創者更可能選擇不給、收費或者“要求顯示轉載來源”,否則就等于沒有轉載只有轉發。總之,授權轉載的成本高了,流量會被導入到原創者。
第二、原創內容將會獲得更多收入。微信流量主業務,不少悶聲賺大錢的都是做垃圾號、營銷號的。其中做內容轉載的不少,由于每天要轉載大量內容(一個團隊成百上千個號),因此不可能一一申請授權。所以,原創者獲得更多流量意味著也將獲得更多流量主和贊賞收入。
第三,原創內容如果是軟文閱讀量會更高。軟文說得好聽點是“內容廣告”,不少品牌主都會重視軟文的閱讀數據,有多少個公眾賬號轉載了一篇文章反而沒人關注。微信新規變相讓原創內容閱讀量更高,這意味著自媒體們不需要刷數據——至少不需要刷那么多了。
二、原創者或許要更多在微信公眾號首發
兩個月前微信還有一個新規調整,并未被正式公布,然而卻對內容行業造成很大影響,這個規則就是:如果有人發布了你的文章,哪怕沒有標記原創,你的文章也不能標記原創。在調整之前則是:如果有人搶先發布你的文章并且標注原創,才會導致你不能標記原創。
舉個例子,你一天寫了幾篇文章,其中一篇有時效性,先發布到今日頭條等內容平臺或者某個網站,這時候有“做號者”看到,拿到微信去群發了,沒有標記原創,等到你晚上發布微信時就會發現不能標記原創了。這時候你可以申訴,但要等一段時間微信才會處理,因此原創者往往會“不標記原創”進行推送。
然而,在“511新規”之后,是否標記原創對于原創者權益有很大影響,不只是少了一些流量,還可能會在“不標記原創”進行推送之后,被第三個號搶標記原創,這樣原創者反而為抄襲者導流了。所以,微信新規發布之后,可能會有“做號者”這樣做:
瞄準某個大號的頭條號等平臺的好內容,找一個號搶發(無原創)—原創大號發布時標不了原創—再找第二個號發搶標原創,這樣就可以給第二個號導粉了。有人說,微信可以對這種號堅決打擊,比如直接封號——但做號者都有成百上千的號,所以是沒所謂的。
微信為什么這樣設計?在參加微信支付香港活動時我曾咨詢過騰訊新聞發言人張軍,其透露這樣設計的初衷是為了更好地保護原創者,大致意思正如其在微博所表示:

張軍微博
這意味著,未來原創者必須要考慮風險,權衡利弊,再決定是否要將內容提前發布到別的內容平臺。
對于這個問題我倒有個建議:微信和騰訊媒體平臺的原創保護體系可以打通,后者并不是采取一天一發的機制,原創者如果有時效性內容可先在騰訊媒體平臺發布并標記原創、鎖定權限,這樣就不用擔心微信發布時標記不了原創了。
四、微信新規或讓更多公眾號加入“洗稿”行列
顯然微信新規并不能消滅“做號者”,他們依然有辦法“盜用”原創內容,只是成本高了:可能要將文字弄成圖片轉載,更可能是花點精力做“偽原創”、“洗稿”和“洗思路”,更多“做號者”或將走上這條路。
每隔一段時間,自媒體圈就會掀起關于“洗稿”的口水戰。我一直認為,相對于一字不變的抄襲而言,洗稿才是內容創業乃至新媒體的行業毒瘤。因為抄襲判斷和打擊相對容易,而洗稿卻難以規避。
理論上來說,轉載是好事。新媒體時代好內容長腿,讓好內容傳播出去,抄襲者做了分發渠道,原創者在文章里植入“記號”,或者內容本身就有廣告(軟文),這樣來看被抄襲(無授權轉載)反而是好事。
洗稿則意味著這些人將“別人的原創”變成“自己的原創”,他們在別人內容基礎上添油加醋,換個順序,或者整合幾篇原創內容,再輔以標題黨、群運營等五花八門的手段來傳播。洗稿的人是“生意人”,運營層面完全碾壓挑燈夜戰、辛苦碼字的文字工作者,而“原創者”竟然不能對他們做什么,連投訴的門都被堵上了,他們一般都會這樣為自己辯白:
“我們沒有違反微信規則啊,我們沒有抄襲啊,有很不一樣的地方,比如這里,這里”。
比洗稿更高級的則是洗思路——稿子可能100%是原創,沒有一句話與原創者內容是相同的,然而,核心觀點、文章邏輯、行文思路卻是一模一樣的,寫過文章的小伙伴都知道,這樣做會少花多少精力。
原創者花一天甚至一周的時間做的內容,“洗稿”者或者“洗思路”者一個小時就據為己有,想想都很心酸——微信新規對于這類行為沒有任何影響。
五、微信在原創保護上走在行業前面,但路還很長
一個事實是,這么多內容平臺,微信是最早推行原創保護機制的,也是目前做得最完善的。
過去互聯網上的文章基本沒有原創保護這一說,百度會給做原創的網站增加權重,但由于是開放式的WEB內容生態,無法像微信這樣的封閉內容生態保護原創。現在微信的原創保護機制,已經被各家內容平臺跟進。
電影、音樂、圖書,許多內容產業從蕭條到繁榮,無一不是在構建了相對完善的內容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之后——并且都是最近幾年的事情。現在,內容創業如火如荼,知識產權是根基。騰訊最早提出內容戰略,QQ音樂2005年上線就只做正版,今年兩會期間馬化騰也強調了對知識產權的重視。
然而,在微信原創保護上,微信以及各大內容平臺還任重道遠。
一方面對于“洗稿”行為的打擊,是內容行業的最大難題。不只是自媒體文章,網絡文學甚至音樂等領域都有類似問題,比如今年《燭光中的媽媽》詞作者就曾公開聲討某知名家電公司董事長篡改其歌詞并錄制音樂用于公司營銷。“我不抄襲你,但我改動你”,是許多內容原創者的痛。
另一方面,不同內容平臺之間是割裂的。如何互通有無,在原創體系上形成統一的聯動和打擊機制,是一個值得探討的話題。騰訊旗下的微信、QQ與企鵝媒體平臺之間都還未能打通,要不同內容平臺之間形成合力短期內恐怕也不現實,但如果能夠實現,內容行業的侵權問題恐怕會減少一半。
現在有維權騎士這樣的平臺游走于不同平臺之間做起了“原創保護警察”,然而卻事倍功半:技術和精力有限,維權成本很高,維權結果也難以達到原創者的預期。
不過,就算千難萬難,對原創內容進行徹底的保護,對于侵犯原創內容的行為尤其是洗稿行為進行有效打擊,不論是從平臺長期利益還是從道義上來說,都是必須要做的事情,樂見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