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淘寶爭議處理規則》修訂出爐
11月15日消息,淘寶網最新修訂《淘寶爭議處理規則》,針對市場上出現的賣家大量錯發貨、貨不對板的情形,調整了交由大眾評審評判的來源,同步了爭議處理的相關內容。據悉,此次規則變更將于2016年11月22日正式生效。
了解到,隨著淘寶市場的變化,賣家出現了大量錯發貨,或者貨不對板的情形,直接影響了消費者權益,并且產生了賣家和買家之間的爭議。對此,淘寶修訂了《淘寶爭議處理規則》,明確了相應的爭議問題。
在具體的變更內容上,《淘寶爭議處理規則》第三條,新增加了交由大眾評審評判的來源。部分買賣雙方的爭議,維權發起方有權選擇或淘寶視爭議內容交由大眾評審員進行判斷,淘寶網將根據大眾評審員的判斷結果,處理相應的爭議。
同時,新修訂的規則明確了賣家大量錯發貨、貨不對板情形的爭議處理。如果賣家交付買家的商品存在大量劣質或貨不對板情形的,經淘寶綜合判斷,有理由認為賣家無履行合同之意圖的,則視為賣家拒絕履約,交易支持退款買家,商品由賣家自行和買家協商處置。飛豬賣家商品交易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