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新規:朋友圈分享的域名需ICP備案
近日,微信公眾平臺官方聲明表示:“根據互聯網管理相關規定,即日起在微信朋友圈內分享的域名,請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ICP備案,以避免分享頻率受到限制。”并表示備案的目的就是為了防止在網上從事非法的網站經營活動,從而打擊不良互聯網信息的傳播。
微信工作平臺官方發布公告稱在微信朋友圈內分享的域名需要完成ICP備案。不過此規定一出,不少業內人士也稱這一聲明事實上屏蔽了外國網站的內容分享,因為外國網站不可能會特地到中國工信部備案。而且對于一些大號來說,這簡直是虧大了。
ICP是“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的簡稱,意為網絡內容服務商,ICP證是網站經營的許可證,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未取得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或者超出許可的項目提供服務的,由所在地電信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5萬元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關閉網站。
雖然此舉被認為是騰訊打擊微信大號的做法,不過對于微信大眾用戶來說,不奢望能夠防止在網上從事非法的網站經營活動,打擊不良互聯網信息的傳播,但是對微信朋友圈分享低俗謠言等信息起到很好的凈化作用也是極好的。